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(简称国家CDE)自2006年起已不再按体外释放特点区分命名“缓释”和“控释”制剂,而是统一命名为缓释制剂。2010年久保平®获批上市之际,尽管该产品技术属性为控释,但依据当时规定,久保平®被命名为“硝苯地平缓释片(Ⅲ)”,其“Ⅲ”型后缀不能明确体现控释属性。
为给久保平® “正名”,我司多次提交申请,并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审评期间再次提出,6个相关部门亦召开多轮跨部门协调会议推进,由于当时疫情防控,评审专家多次缺席,评审流程迟迟未能有效推进,更名工作一度停滞。

2020年,久保平®即将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审批之际,我司就更名难题向上汇报,中央层面高度关注,政府秉持内外资企业平等对待原则,充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理诉求及公平发展权益,最终推动通用名变更顺利落地。
国家药典委员会及CDE重新审议其技术特性,确认其符合渗透泵型控释制剂标准,据此,久保平®通用名正式更正为“硝苯地平控释片”,同时明确其与原研药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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